1070817-教育部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業經本部於107年8月22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70128837B號令訂定發布,適用107年8月起參加教育實習之實習學生。
1070817-教育部教育實習成績評定指標與評量基準.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