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小特幼實習】國立東華大學新制教育實習課程說明-請轉知教育實習機構

國立東華大學

新制教育實習課程說明

請實習學生仔細閱讀完畢後,同時轉知教育實習機構輔導小組。


 

 

一、自 107-1實習學生起適用法規

依據「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三條第一項但書及「教育部研商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Q&A會議」紀錄決議,自107-1實習學生起應全體適用新法及新制教育實習成績評量規定

二、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使用方式

教育實習機構及實習指導教師得自行規定實習學生,應於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上傳何項任務表件。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網址及教學手冊與影片連結: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

1.教育實習機構 輔導小組

教育實習機構操作手冊(定期填報)
新制評量及平臺操作說明

教育實習機構操作影片(定期填報)

2.教育實習機構 實習輔導教師

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教師)操作手冊
新制評量及平臺操作說明

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教師)操作影片
實習輔導教師新制評量操作影片

3.國立東華大學 實習指導教師

師資培育之大學(實習指導教師)操作手冊
新制評量及平臺操作說明

師資培育之大學(實習指導教師)操作影片
實習指導教師新制評量操作影片

4.實習學生

實習學生操作手冊

實習學生操作影片
實習學生新制評量操作影片

5.國立東華大學 師資培育中心

師資培育之大學使用手冊

師資培育之大學操作影片

※備註: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帳密操作等相關問題,請洽平臺承辦人:

聯絡電話:(04)723-2105 #1155 洪瑜鎂小姐 #1159 莊宛蓁小姐

電話諮詢服務時間:每週一至五,早上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 教育實習課程成績評量方式

依據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五章教育實習成績評定(第18-20條) 及教育部研商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Q&A會議」紀錄決議之規定,教育實習成績評定分為「教學演示」及「整體表現」。

()實習檔案: 屬教育實習課程「形成性評量」為各校「實習輔導教師」及各組「實習指導教師」自行規定,填寫完畢由教師至實習檔案評定。

評定成績成員

定義

評量方式

1.教育實習輔導小組

包含校/園長、教務/園主任、實習輔導教師

由教育實習輔導小組代表1人,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評定成績。

2.實習指導教師

國立東華大學教授

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評定成績。

 

  (二)教學演示: 屬教育實習課程「形成性評量」由教育實習輔導小組、實習指導教師及第三方教師共同評定

評定成績成員

定義

評量方式

1.教育實習輔導小組

包含校/園長、教務/園主任、實習輔導教師

由教育實習輔導小組代表1人,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評定成績。

2.實習指導教師

國立東華大學教授

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評定成績。

3.第三方教師

1.由教育實習輔導小組邀請。

2.校內(或校外)三年以上教學經驗之專任教師或退休老師

1.請實習學生或教育實習輔導小組協助列印「教學演示評量表」紙本評定成績。

2.由實習學生或教育實習輔導小組協助掃描,並將PDF檔上傳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

幼兒園-教學演示評量表(doc檔)(現行版)     幼兒園-教學演示評量表(odt檔)(現行版)
國民小學-教學演示評量表(doc檔)(現行版)   國民小學-教學演示評量表(odt檔)(現行版)
特殊教育-教學演示評量表(doc檔)(現行版)   特殊教育-教學演示評量表(odt檔)(現行版)

※備註:

1.本校補助之「教育實習機構指導費」得支付第三方教師出席費,核銷規定與流程依各教育實習機構規定辦理。

2.「教學演示」成績得作為「整體表現」評量之參考依據。

 

          (三)整體表現:屬教育實習課程「總結性評量」,評定實習學生實習成績及格/不及格)

流程

內容

評分期限

1

「教育實習輔導小組」「實習指導教師」取得評分共識。

12月底/6月底

2

「實習指導教師」至「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登錄成績。

12月底/6月底

3

「教育實習輔導小組」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審查確認。

1月中/7月中

4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將成績送至本校。

1月中/7月中

幼兒園-整體表現評量表(docx檔)(現行版)      幼兒園-整體表現評量表(odt檔)(現行版)
國民小學-整體表現評量表(docx檔)(現行版)    國民小學-整體表現評量表(odt檔)(現行版)
特殊教育-整體表現評量表(docx檔)(現行版)    特殊教育-整體表現評量表(odt檔)(現行版)

※備註: 「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設定「實習學生」無法看到評分細項,僅會顯示通過與否。

※小提醒:

1.師培中心無法看到實習學生、實習指導教師、教育實習機構端的平臺畫面,

也並無權限登入其系統。

2.成績評定僅看「整體表現」評定結果(如圖紅色框框處)。

顯示情形

後續流程

顯示「及格」者為通過

經師培中心確認後,將統計於107-1實習資料統計表中,依審核結果核發證書。

請參公告:

https://littletree.ndhu.edu.tw/files/14-1084-133927,r3959-1.php

顯示「-」者為無成績

1.提醒「實習指導教師」至平臺評分

2.提醒「教育實習機構」至平臺確認

3.平臺顯示「及格」。

顯示「黃燈」者為漏評

1.通知師培中心將成績退件至「實習指導教師」。

2.提醒「實習指導教師」至平臺補評分

3.提醒「教育實習機構」至平臺補確認

4.平臺顯示「及格」。

 

四、 附件

(一) 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二) 國立東華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

(三) 教育部研商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Q&A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