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小特幼實習】110-2教育實習課程通知:請準時出席111年1月13日教育實習課程職前研習
親愛的同學:
您好,同學們即將於111年2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進入各教育實習機構實習,
於實習之前,師培中心將辦理「110-2教育實習課程職前研習」,
內容將針對半年實習間之各項法規、半年實習規劃、權利義務、實習相關表件及實習平臺操作方法進行詳盡說明,並發給教育實習輔導手冊等重要文件。
本研習事關重大,請務必出席與會。 |
一、下載110-2手冊與觀看影片 |
請下載110-2手冊並觀看影片:
1.110-2實習輔導手冊:下載
2.110-2職前研習影片:觀看
二、參加110-2教育實習課程職前研習 |
時間 |
講題 |
講師 |
講師簡介 |
11:00 -12:00 |
教育實習課程說明 |
陳進金教授 |
師資培育中心 國小教育實習組組長 |
12:00 -13:00 |
與實習指導教師座談-線上 |
各班(組) 實習指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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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要準備的事 |
序號 |
日期 |
繳件內容 |
1 |
1/13以前 |
※繳交照片電子檔: 1.提供近6個月照相館拍攝之「1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電子檔。 2.將「照片檔名」命名為「身分證字號(居留證字號)+姓名」。 3.Email至吳約貝小姐信箱:athena7599@gms.ndhu.edu.tw ★照片退件事由: 1.非照相館拍攝正式1吋半身正面大頭照。 2.相片解析度不足。 3.非6個月內大頭照。 4.尺寸不符1吋半身正面大頭照。 |
2 |
1/24以前 |
※完成繳費: 1.教育實習輔導費: (1)4學分5,600元。 (2)教育實習課程訪視輔導費:另參「各縣市教育實習課程訪視輔導收費標準」。 (3)學生團體保險費340元。 請於即日起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自行列印繳費單並繳費,請如期繳費以維教育實習課程之權益。 ★請注意:教育實習輔導費不得辦理助學貸款。 |
※提供回郵信封領取實習學生證,格式如下: 【來信信封格式】 1.收件人: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小特幼教育實習組吳約貝小姐收(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2.寄件人:填上本人的姓名、地址。 【回郵信封格式】 1.請貼足郵資36元(50公克以下)。 2.收件人:填上本人的姓名、地址,並備註「索取110-2實習學生證」字樣。 3.寄件人:填上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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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4以前 |
※實習資格相關資料:
★請注意:欠缺上揭任一資料者,視為實習條件欠缺。 |
4 |
1/24以前 |
※至教育實習機構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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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15以前 |
※繳交實習資料(一式兩份,分開裝訂): 1.實習報告表(紙本)。 2.實習計畫表(紙本) 。 3.實習輔導教師薦送名單(紙本+word電子檔) 。 4.新制轉舊制實習學生,請繳交「新制轉舊制切結書」及「新制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正本)。 ★請注意: 1.實習輔導教師薦送名單word電子檔繳交方式: (1)請將「word電子檔」檔名命名為「實習學生姓名」。 (2)請Email至吳約貝小姐信箱:athena7599@gms.ndhu.edu.tw。 |
6 |
3/15以前 |
※各組實習代表提供「實習指導教師訪視時間(第1次)」: 1.彙整該組實習指導教師訪視時間(第1次)。 2.填寫與提供「教育實習課程實習指導教師教學訪視及教學觀摩行程表」,email至國小教育實習組承辦人信箱。 3.師培中心協助發文。 |
7 |
3/15以前 |
※教育實習機構實習指導費: 1.請實習學生提醒教育實習機構於3/15前掣據至師資培育中心。 2.申請費用及流程另行公告。 3.本補助項係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編列,並由各校「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小組」師長全權運用本補助款。本補助款並「無」補助本校實習學生,實習學生亦無權指示「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小組」如何運用本補助款。 |
8 |
4月底前 |
※各組實習代表提供「實習指導教師訪視時間(第2次)」: 1.彙整該組實習指導教師訪視時間(第2次)。 2.填寫與提供「教育實習課程實習指導教師教學訪視及教學觀摩行程表」,email至國小教育實習組承辦人信箱。 3.師培中心協助發文。 |
9 |
7月底以前 |
※評定教育實習成績: 另參教育實習成績評定公告。 |
10 |
7月底以前 |
※各項資料繳交: 1.請實習學生提醒「教育實習機構」於「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登錄及確認成績。 2.完成「國立東華大學教育實習課程滿意度調查」 3.提供「回郵信封(44元)+L夾(保護教師證書/教育實習證明用) 」 ※若L夾或信封袋太厚,請自行秤重補齊郵資 ※郵局國內函件資費查詢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Postal/index.jsp?ID=1396069527419&rnd=-1493482390 ※若擔心證書於運送中折損,建議至師培中心「現場領取」。 ※郵資不足者請恕不予郵寄。 |
11 |
8月以後 |
※領取教育實習證明: 1.現場領取或提供回郵信封領取教育實習證明。 2.教師證書於教育部製證完畢後另行通知與郵寄。 |
若有任何問題,敬請與小特幼教育實習組聯繫,
小特幼教育實習組聯絡方式如下:
承辦人:吳約貝小姐
聯絡電話:03-8906641
E-mail:athena7599@gms.ndhu.edu.tw
感謝您!敬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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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貝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