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學金名額:一般師資生33名、雙語教學專長2名、本土語(含閩、原)教學專長2名。
二、本獎學金優先核給符合申請資格之經濟弱勢及區域弱勢學生,以不少於教育部核定總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弱勢學生未足額錄取得流用於一般師資生。雙語及本土語名額不得流用於一般師資生。
三、申請資格:師資生資格符合4種身分之一,及符合所屬學制之成績資格即可報名。已領有教育部核發之公費或獎助學金者不得重複請領,惟低收入戶學生之獎助學金不在此限。
(一)師資生資格應符合下列身分之一:
1.113學年度為師資培育學系或師培專班,二年級以上之大學部師資生。
2.113學年度為師資培育學系或師培專班,碩博士班師資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3.申請雙語教學專長名額者,須經本校註記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修課審核通過,且已修過或預計於113-1修習該專長相關課程,報考時須能提供該類語言檢定證明。
4.申請本土語教學專長名額者,須為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師資生,或為正修讀加註小教原住民族語文專長之小教師資生,且已修過或預計於113-1修習該專長相關課程。報考時須能提供該類語言檢定證明,或於受領獎學金期間參與本校辦理之教檢輔考課程(衝刺班、考猜班、共學班等,實際班別依師培中心公告為主)。
(二)成績資格應依所屬學制別符合下列條件:
1. 大學部師資生:112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達該學年班級排名前40%(若112學年有一學期以上休學,則請提供最近一學年班級排名百分比)。
2. 碩博班師資生:112學年總平均成績A(含)以上,碩班新生以大學歷年成績達班級排名前40%。
四、報名日期:113年8月28日(星期三)至113年9月12日(星期四)上班時間08: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詳請請參見附件甄選簡章。若有問題請洽師培中心國小、幼教與特教學程組陳小姐,電話(03)8906636,獎學金甄選專用email:eleedu113@gms.nd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