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01-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所屬系列學校教育實習津貼計畫
主旨:檢送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所屬系列學校教育實習津貼計畫暨定型協議書各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康橋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稱康橋學校),針對教育實習之在學學生,於教育實習半年期間,提供教育實習津貼補助計畫。
二、本計畫針對教育實習生,於教育實習半年期間(上學期每年度9月開始至隔年1月止,下學期每年度2月開始到7月止。),享有康橋學校提供5個月之教育實習津貼新台幣5,000元整,以及康橋各校區交通津貼。
三、教育實習期滿至新學年開學前,如康橋學校認為學生表現優異且已確定取得教師證書者,可依學生意願續留該校區服務,該校區得以正式教師、代理代課老師或視教學業務需求聘任之。
四、敬請師培單位協助公告和系所宣傳。康橋各校區實習名額請參閱附件,各校區將視實習生報名情況採個別或統一甄選,將於各大學規範師資生回傳實習學校截止日前辦理完成。
五、受領津貼之學生如未續留康橋學校者,無須償還已受領之全部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