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簡章公
教師資格考試網址:https://tqa.rcpet.
本考試由考生〝自行〞以〝網路報名〞方式報名。
請考生依下列步驟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始完成報名程序。
一、本考試重要試務日程如下,其中報考程序及內容請務必詳閱簡章:
二、上傳報考資格證明文件電子檔
(1)數位照片電子檔必須符合以下規格: A.拍攝日期為 113 年 6 月 1 日(含)以後。 B.白色背景之正面脫帽頭部及肩膀以上近拍之彩色照片( C.面貌清晰,頭髮不得遮蓋眉毛及眼睛。 D.不得佩戴有顏色鏡片之眼鏡。 E.不得使用合成、修圖照片。 F.影像寬×高像素不得少於 450×600 pixels;解析度不得低於 300 dpi,最高解析度建議不超過500 dpi。 G.檔案以JPG格式儲存,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0MB。 (2)身分證明文件:載明報考人姓名、 生或港澳學生為護照或合法停留、居留或定居之證明, (3)「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 字號、生日及依師資培育法第○條核發等可辨識個人身分資訊之頁 A.已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 師資職前教育證明」。 B.未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學位階段申請暫准報名, 明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說明如下: (A)於就讀學士學位階段,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應屆畢業生: 日十日前取得學士學位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B)於修讀碩士或博士學位階段,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日前取得修畢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畢業應修畢學分( (C)修習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辦法所 育專班者:經就讀之師資培育之大學造具名冊, ※(B)及(C)之報考人,未具學士學位者, 五)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及(C)之報考人, 「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至試務行政組;( 考人就讀之師資培育之大學上傳或繳交「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包括論文學分)之證明及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至試務行政組, 培育之大學公告為準;逾期未上傳或繳交視為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 請退費。 (4)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A.大學以上學位證書中文版。 B.以大學同等學歷報考碩(博)士班者,須檢附碩(博) C.以國外大學以上學歷報考者,須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 構驗證證明之學位證書。 (5)其他證明文件(視需求): 若因改名致與檢附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 不同者,須上傳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位證書
|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本年度特殊應考服務及報名費補助採全面線上化方式申請, (二)網路報名時,請務必輸入報考人手機號碼及密碼( (三)報考人僅得報考一師資類科。 (四)報名網站為各種試務流程主要查詢管道, (五)電話及電子郵件為重要聯絡方式須正確無誤,請填寫於114 (六)請報考人於114年4月24日(星期四) 起至114年4 (七)未於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繳費或須補繳費未成功者, (八)除因資格不符、重複繳費等因素導致未完成報名程序, (九)報考人完成網路報名後,如有錯誤應於114年4月18日( (十)如有背景資料填寫錯誤須修改,請登入報名系統「背景資料」 (十一)本考試對於報考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係依據「 (十二)報考人若有報名方面相關疑問,可聯絡本考試意見信箱 (tqa@rcpet.edu.tw),或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 |
三、考試當日應攜帶文件
(一) 准考證。 ※ ※准考證請妥為保存,考試結束後不再受理補發。 (二)身分證明文件(包括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合法停留、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四、考試方式
(一)方式:本考試採筆試方式行之。 (二)題型:包括選擇題、非選擇題及綜合題(綜合題得以填充、 (三)配分比例:各科選擇題、非選擇題及綜合題配分比例以5:3 (四)命題內容:請參閱本考試網站「考試內容」頁面之「 (五)有關各類科之答案卷(卡)作答說明,請參閱本考試網站「 |
五、其他
(一)學校代碼:國立東華大學0020 (二)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指得是教育學分28學分修業期間) 如111上-112下→111.9-113.6 如110下-112下→111.2-113.6 如110上-112上→110.9-113.1
|
花蓮考區位於 〝國立東華大學 (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
隨函檢附114年度考試答案卡及答案卷樣張如附件
以上,考試事宜請務必詳閱附件簡章,
~~~~~敬祝 金榜題名~~~~
師資培育中心中等實習組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