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學金名額:一般師資生24名、雙語教學次專長1名、本土語(含閩、原)教學專長2名、中等自然領域或資訊科技專長2名、幼教專長2名。
二、本獎學金以達到甄選基準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偏遠地區學校之學生為優先,其所占名額以教育部核定總額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未足額錄取得流用於一般師資生。
外加名額不得流用於一般師資生。
三、114學年為本校師培系或教育學程之大二以上師資生,符合所屬學制之成績資格,且尚未修畢教育學程學分即可報名。
已領有教育部核發之師資培育公費不得重複請領,惟低收入戶學生不在此限。
- 114學年度為師資培育學系或教育學程,二年級以上之大學部師資生。
- 114學年度為師資培育學系或教育學程,碩博士班師資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
- 大學部師資生:113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達該學年班級排名前40%(若113學年有一學期以上休學,則請提供最近一學年班級排名百分比)
- 碩博班師資生:113學年總平均成績A(含)以上,碩班新生以大學歷年成績達班級排名前40%。
- 若有暑假課程等因素,無法於報名收件截止前提供113學年班級排名前40%證明事由,能於114年9月25日(星期四)17:00前補交113學年班級排名證明,並符合113學年班級排名達前40%,得於報名截止前以暫准切結方式(簡章附件五)接受報名。
- 符合下列外加身分者,請於申請表另行勾選,並檢附該項身分相關資料,由試務單位優先考量外加名額錄取;外加名額甄選及錄取後,同意配合該外加身分之申請資格及義務事項進行檢核;若未經外加名額錄取,仍可於該外加名額所屬之原師資類科參與排序:
- 申請雙語教學專長名額者,須經本校註記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修課審核通過,且已修過該專長相關課程,報考時須能提供該類語言檢定證明。
- 申請本土語教學專長名額者,須為本校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師資生,或為正修讀加註小教原住民族語文專長之小教師資生,且已修過或預計於114-1修習該專長相關課程。報考時須能提供該類語言檢定證明,或於受領獎學金期間參與本校辦理之教檢輔考課程(衝刺班、考猜班、共學班等,實際班別依師培中心公告為主)。
- 申請「中等自然領域或資訊科技專長」名額者,須為本校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自然領域化學、物理、地球科學專長或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專長」師資生。
- 申請「幼教專長」名額者,須為本校幼兒園師資類科師資生。
四、報名日期:114年8月27日(星期三)至114年9月11日(星期四)上班時間08: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詳請請參見附件甄選簡章。若有問題請洽師培中心國小、幼教與特教學程組陳小姐,電話(03)8906636,獎學金甄選專用email:eleedu114@gms.ndhu.edu.tw
※常見QA:請問我如果無法於報名收件日期前取得歷年成績單/名次證明,可以報名嗎?
可以的,甄選時程的安排如下:
報名截止日(9月11日)前:至少將「獎學金申請表、獎學金甄選附件黏貼表及資料檢核表」送達師培中心,並且填寫網路報名資料(網址:https://forms.gle/tAkeA2jsxJtrRunU6)。
報名補件截止(9月15日)前:須備齊除「中文歷年名次證明」及「113學年之名次證明」以外的繳交資料,前述名次證明若尚未能提供,請以切結書替代,並於資料檢核表勾選「以切結書暫代」。
補交排名截止日(9月25日)前:繳交先前無法提供的名次證明、並抽換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