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徵聘國小、幼教與特教學程組短期職務代理人

【需用職稱、名額、僱用期間】
定期助理,正取1名、備取1名,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組員到職前一日止,最長至115年10月30日止。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人際互動良好。
三、熟悉電腦文書資料處理相關操作能力尤佳。
四、善於溝通協調。
五、具行政工作經驗及網頁設計能力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教育學程開課規劃及辦理學生選課事宜。
二、辦理暑期各類教育學程開課及學生選課事宜。
三、師資培育獎學金計畫相關事宜。
四、審查及製發國小教育學程、特教及幼教學程學分證明書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五、填報本校教務處及教育部各類統計資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東華大學(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每月薪資】
新臺幣35,276元
【報名資料】
一、中文履歷表(含自傳、學歷、經歷、現居地及附個人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四、非「校園不適任人員」切結書。
五、其他相關學經歷佐證資料。
【報名方式】
一、電子報名:
115年5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將報名資料電子檔(掃瞄檔應清晰),email至vup182025@gms.ndhu.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小特幼學程組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時間為準,請來電確認是否寄達)。
 二、本職缺將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其他事項】
一、本案聯絡人:師培中心地方教育輔導組辛小姐,電話03-8906648。
二、本案起聘日期,依實際到職日起算,另行通知,並先予試用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