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教師證書申請說明
※教師證書審查流程:
1.申請人填報教師證書申請資料及寄出教師證書申請表件 |
2.師培中心審查並報部 |
3.教育部證書審查及核發 |
4.師培中心核發教師證書 |
放榜後一周內 |
2個月內 |
2個月內 |
收到教師證書後1周內 |
※注意事項: 1.教師證書審查、製證及核發依上表流程辦理,期間如有需報考教甄,請依切結文件辦理(教檢成績單+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如有提敘需求,請依國教署、各縣市政府及各校規定辦理。本中心無法要求教育部依個案優先製證,或要求國教署逕行辦理提敘。
切結報名教師甄試公文 教師證書送件編號及申請進度查詢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KCFU5_2isJT8uKtpcvOo4qrKmvM0dCrvz--08JL5czY/edit?usp=sharing
2.如需申請「教師證書送件證明」,請另填寫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證明文件申請書(每張證書酌收50元郵資)。待本中心將教師證書報部後將寄出本證明: https://littletree.ndhu.edu.tw/p/404-1023-7398.php?Lang=zh-tw 3.若有補件事由請於3日內依規定補足,若逾期補件請恕無法協助辦理。 |
一、學分審查規定
1.教育部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491
2.國立東華大學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
https://littletree.ndhu.edu.tw/p/407-1023-1634-1.php?Lang=zh-tw
二、申請身分類別(請依身分類別下載申請表單)
項次 |
(一)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自然專長 |
(二)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 |
(三)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
1 |
修習22學分 |
修習29學分 |
修習24學分 |
2 |
5年以上年資-申請期限至113學年度(114年7月31日)止 |
無年資加註 |
無年資加註 |
3 |
1至5年年資及修習4學分-申請期限至113學年度(114年7月31日)止 |
無年資加註 |
無年資加註 |
三、應繳交資料:如各申請書所列(※請用迴紋針於文件左上角固定,勿裝訂)
四、作業流程:請參教師證書審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