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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重要】114年度國立東華大學中等師資生符合以〝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以〝應屆暫准〞報名教師資格考試之學分檢核調查

親愛的同學

恭喜各位教育學程已完成或是即將於113-2修讀完成,接下來因應教師資格考試,

學程組及實習組將檢核您修讀教育學分及專門課程認定的狀況,並確認您報名教師資格考試的資格,

以利各位於4月份自行報名教師資格考試。

依據教育部公告, 11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訂於114年6月15日(星期日)舉行,

參加考試的方式有2

方式1.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應試

方式2.應屆暫准報名應試

為了能掌握您們修讀概況,請於114年2月14日前填寫表單(https://forms.gle/fx3zzuUtKUacZhDTA)

以利學程組及實習組後續進行教育學分及專門課程檢核作業。

※為讓資訊流通,敬請同學之間互相告知。

敬祝 順心

中等學程學程組及實習組 敬上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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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6月15日教師資格考試 符合以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報名或以應屆暫准報名之學分檢核調查說明】

 

請學生就表單自我檢核教育學分及任教專門課程認定學分,本中心將覆核後彙整學生修讀概況,製發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是彙整「應屆暫准報名」報考名冊送交考試試務單位,做為試務名冊勾稽之用。

提醒: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須〝個別自行報名〞 

 

※符合以「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報名

依師資培育法第3條規定略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指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前,依本法所接受之各項有關課程,包括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同法第8條規定略以,學生修畢規定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成績及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爰師資生如符合前述規定,應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符合以「應屆暫准」報名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7條第3項規定略以,「應屆畢業之報考人,於報名時無法繳交第一項第五款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得申請暫准報名。但至遲應於考試放榜日十日前繳交;逾期未繳交不予錄取。」,依立法意旨凡適用「暫准報名」者,應符合應屆畢業生且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期間尚在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等條件。

 A.學士班報考

資格:將於113-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學士班畢業生

條件(須同時符合以下二條件):

1.將於教師資格考試當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2.將於教師資格考試當學期應屆畢業者

B.碩博士班報考

資格:將於113-2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碩博士生(已具大學以上相關學系學位證書)

條件(須同時符合以下二條件):

1.將於教師資格考試當學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2.將於教師資格考試當學期修完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

  

【再次宣傳!鼓勵同學踴躍參與】

請踴躍報名本校辦理之教師資格考試模擬考(考試日期3月8日),檢視自我考試準備度及未來需加強的部分,

亦可透過模擬考試體驗答題的手感,請同學務必報名參加,簡章如附件。

另外,今年輔考課程正在規劃中,相關課程資訊另行通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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